問與答 設立登記大小事

營業項目該如何挑選,會影響到稅務嗎?

在公司設立流程中,會經過兩個政府單位:「市府/經濟部」及「國稅局」。

市府/經濟部:以「營業項目」為主,透過營業項目來了解公司具體的業務內容及產業類型,無數量限制。

國稅局:以「行業代號」為主,不同的營業項目有各自對應的行業代號,而行業代號才會與稅務有關,目前最多可以安排 4 個行業代號,但最終核定須以稅務員的判斷為主。

 

營業項目挑選建議:

  • 數量:雖然無數量限制,但視產業類型,建議安排的數量落在 10~30 個上下較為恰當。營業項目若安排過多或涵蓋類型太廣,有可能會不利於公司的銀行開戶、投資人或合作方對業務專業度的評估等。
  • 類型:以公司目前主要的業務內容為主(需符合事實),並適度安排未來可能執行到的業務,若未來業務拓展,就不需要額外新增營業項目走公司變更流程。
  • 排序:以公司的「主要經營項目」且「擴大書審稅率較低」的項目優先排序。若採「書審申報」,主要經營項目的類別就會影響全年度營利所得要繳納的稅金。
  • 補充:可以加上「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,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」,意思是,只要不是特許行業(應經許可業務),即使沒有安排到的營業項目一樣可以經營、開立發票。

 

註 1:營業項目的編號,尾數有分為 1 及 0

  • 尾數 1:為特許營業項目,需向相關主管單位申請許可後,才可以接續公司的設立流程。
  • 尾數 0:大部分為非特許營業項目。但有少數例外,若有安排且做到該業務,在公司設立完成後,一樣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才能正規經營,例如:E801060 室內裝修業、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等等。
  • 提醒:由於特許行業的許可申請,時程通常會較為冗長,若非經營此業務,建議可以避免安排相關項目。

註 2:上述建議內容主要針對「公司」及「要開立發票的行號」,若是要申請免開統一發票的行號(小規模營業人)則不完全適用上述建議。

更新時間 2025-01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