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與答 登記地址

公司登記在「自宅」或「親友家」需要訂租約嗎?

法律上只有一種情況可以「無償使用」:

「獨資、合夥」的「行號」,且房屋為「負責人本人、配偶、或直系親屬」所有。

其他情況都不可無償使用,若主張無償使用,稽徵機關可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,計算租賃收入課稅。

因此如果是「公司」組織,無論是否是登記在「自宅」或是「親友家」,都不是法律規定可以無償使用的範圍。一般來說建議簽訂最低每月租金 1,000 元的租約唷!
 

詳細說明如下:

  • 稅法規定,公司負責人、股東、或股東之親戚,將所有房屋無償借給法人供營業使用,稽徵機關將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,計算租賃收入課稅。
  • 一般建議,如果實際為無償使用,那麼自行設定一個租金金額(例如範例是每月 1,000 元),會比稅務員依照行情計算單純。
  • 房東雖提供無償使用,沒有實際收到租金,但仍需申報租賃收入,不過由於 1,000 元 *12 個月僅 12,000 元,還可以扣除 43% 必要費用,因此計入個人所得的部份僅 12,000*57% = 6,840
  • 假設房東所得級距為 5%,則房東有可能增加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為 12,000*57%*5% = 342 元。

 

簡單來說:

  • 若公司主張「無償使用」:很容易被稅務員以「市價」來課「房東的租賃稅」。且這種做法要與稅務員溝通,因為在稅務員的觀念中,法人跟自然人之間是不可以無償使用的
  • 訂一千元租約:因有雙方合意的租金金額,所以被調整為市價來課稅的機率低很多,比較建議這種作法。
  • 註:若屋主的個人所得級距較高,依照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定,被稽徵機關以「當地一般租金」核課的機率也會較大喔!

 

若您是登記在「自宅」或「親友家」,請提供「最新一期房屋稅單」或「建物所有權狀」或「第一類建物謄本」的照片,Simpany 會接續幫您製作「房屋使用同意書、租約」哦!

 

更詳細的說明可參考:公司登記地址設在自有住宅要注意的七件事

更新時間 2022-09-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