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紓困 4.0 「會展產業」介紹
- 有做「公司登記或稅籍登記」的營利事業,達到以下兩個標準則符合會展產業紓困的申請資格:
- 營業項目有「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」之專業會議服務業、專業展覽服務業、會展場地業、會展物流業、會展裝潢業
- 「110/04-06 任一月或任一期」對比「109、108、107 同月或同期」達到衰退 50% 以上
- 補助標準:
- 營運資金補貼+薪資補貼:以 110/03 月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計算,補貼營運資金 1 萬元及經常性薪資 4 成
- 營運資金:如果已經申請過之前的會展產業紓困,補助過營運資金,則不再補貼
- 薪資補貼:每人每月上限 2 萬元,最多補貼 110/04-06 共三個月
- 舉例:心朋有限公司 110/05 月符合衰退事實,110/03 月共有全職員工 10 人(薪資皆為 6 萬)、工讀生 3 人,也未曾申請過會展產業紓困
則獲得補助金額為:10 人 x 1 萬營運資金 + 10 人 x 2 萬薪資補助 x 補助 5、6 月 = 共 50 萬
更多介紹:會展產業詳細資訊
更新時間
2021-06-09